近日,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“十不准”规定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,树立工程监理行业良好形象,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。
“十不准”包括:
不准为施工单位、作业班组、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,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单位、作业班组、材料供应商索取报酬、回报、补贴。
●加快监理诚信建设。 尽快出台 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信用管理办法》 ,建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信息档案,对监理人员履职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量化记分管理。通过网上公布、查询等方式,让社会和行业了解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信用状况,供建设单位选择监理队伍参考,引导市场 由“比价格”向“比服务”转变, 营造诚信受益、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。
强化工程质量
从监督执行开始
严格规范监理工作
保障工程合理合规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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